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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业务指南
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指南
一、业务说明
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参与国债期货交割必须在国债托管机构拥有以该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该客户身份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并按照规定向交易所申报国债托管账户。账户申报审核通过后,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可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规定参与交割。本指南仅供会员单位办理国债期货交割相关业务时参考(见附件1)。
二、实物交割流程要点
买方、卖方持仓进入交割的当日,交易所在结算时进行交割配对,交割在配对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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