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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多层次风险管理市场结构演变及启示
摘要:二十一世纪以来的12年里,美国CFTC监管下的交易组织并非只有交易所一种形态,而是一直在进行着多层次交易组织形式的探索。具体来看,第一步,2000年的《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启动美国多层次风险管理市场建设,打破原有一刀切的交易组织模式,提出了DETF、EBOT、ECM等新型交易组织概念,形成了四个交易组织层次。第二步,2008年的CFTC《再授权法案》针对多层次风险管理市场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增加了对显著价格发现功能合约的要求,完善对快速发展的豁免市场的有效监管。第三步,金融?;蟮?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重点加强场外市场监管,进一步收束豁免范围,压缩组织层次,美国风险管理市场多层次交易组织体系步入调整阶段。综合来看,标准期货难于有效满足实体企业多元化的风险管理需求,因此美国市场选择了多层次风险管理市场来承载和完成多种产品、多类交易、多样信息的融通互联,实现风险管理的多元化、个性化和差异化演进。美国建设多层次风险管理市场的实践探索值得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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